提交者:
王萌
問題:
辦理低保
留言時間:
2017-11-03 14:42:35
內容:
投訴內容:
怎么辦低保需要哪些手續去哪里辦?
回復內容:
辦理低保所需證件如下:
1、申請書(由民政部門統一印制)。
2、居民戶口簿、居民身份證。
3、收入證明: ①在職人員收入證明,由其所在單位的勞資人事部門按照市民政局統一規定的格式填寫,并加蓋本單位公章。
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失業人員,需提供由管理部門出具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、標準的證明。其它有關收入的證明。
4、相關證明材料:
①在勞動就業年齡(男16一60周歲,女16—50周歲)內、有勞動能力的無業人員,需提供就業(求職)狀況證明。
②殘疾人需提供殘疾證。
③家庭夫妻雙方中一方為本市農業戶口或者外地戶口的,需提供結婚證和戶口證明;有子女的,同時提供子女的戶口證明。
④夫妻離婚的需提供離婚證或者離婚判決(調解)書。
⑤民政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關證明和材料。
街道辦事處對居(家)委會上報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,調查后報區縣民政局。對符合城市低保待遇條件的家庭,由區縣民政局負責審批,于申請30日內,核發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。
回復時間:2022-12-01 14:23:20
來源:
牡丹江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